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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学院2023年MPAcc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22点击数:打印

    一、拟招生人数含推免)90人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3月29日、3月30日

    、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并于复试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 本表由考生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档案所在单位审查填写。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

    时间:3月29日、3月3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龙洞校区)

    地铁:6号线(香雪方向)植物园站D口,出站后往左手方向沿着马路步行500米即可到达

    公交:迎龙路站(30、39、492、775、10路公交车)

    项 目

    时 间

    地 点

    报到、资格审查

    3月29日上午8:30开始

    管理学院(A南217、306)

    《会计专业综合》笔试(闭卷)

    3月29日上午9:00-11:00

    管理学院(A南217、306)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开卷)

    3月29日下午2:30-3:30

    管理学院(A南217、306)

    面试(外语、综合素质考核)

    3月30日9:00-18:30

    管理学院(等候室306)

    注: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校园,具体安排以复试当天公布为准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得分+英语考核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由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外语考核(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组成。《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折算计入考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2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A 南206,收件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0-87080156),建议使用EMS寄付。

    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复试事宜咨询方式:020-87080156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3.复试情况登记表

    4.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心理测评指引

    7.体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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