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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2013年《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单 位: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25号)精神,现将我校2013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岗且未获资助的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千百十工程”第七批国家级、省级培养对象,每人限报1项。
    2、申报项目能有效提升其本人及所培养青年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学术专业水平。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特聘教授,项目资助经费总额10万元-200万元;
    2、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一层次(国家级)培养对象,项目资助经费总额5万元-50万元;
    3、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二层次(省级)培养对象,项目资助经费总额5万元-30万元。
    三、组织推荐工作: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价,择优推荐。推荐名额为在岗且未获得项目资助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的100%、“千百十工程”第七批国家级培养对象的100%、省级培养对象的80%。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表》一式7份;

    2、《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培养青年教师汇总表》1份;

    3、《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汇总表》1份。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3月26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szk@gdut.edu.cn。联系人:林荣湘,联系电话:39322790。

    附件:1、 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

    人事处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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