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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四)

    发布日期:2015-05-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单 位:人事处

    为做好今年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职称申报工作,包括申报材料的审核、展示、申报人述职、评议推荐、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等。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申报学校无评审权学科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9月7日;申报学校有评审权学科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9月7-12日。
    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申报信息,生成相关的表格,并按学校《送评材料目录表》的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确认申报系统的信息填写无误后于9月7日前提交。
    提醒:未按时提交系统信息者,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四、申报人如对教学工作量有疑问,请于9月3日前到教务处查询(联系人:王力纲,联系电话:87082921)。
    五、申报材料袋由人事处提供,请各单位派人到师资科领取。

    附件: 送评材料目录表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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