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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适用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一、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打开,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329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并3289:00提交至工学三号馆208,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非必要)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

    安全工程专业:3月29上午9:00开始,16人分1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3月29上午900开始,28人分5

    环境工程专业:3月29900开始,109人分6

    2、考核方式:现场复试。

    3、考核内容

    考生须准备PPT全面展示自我(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情况、参与科研情况、参与课外活动情况、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等),时间不超过7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展示不少于2分钟,PPT汇报时打开排练计时。PPT汇报后由面试官提问。严禁面试后以任何形式和方式透露面试内容,否则按面试作弊处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考生从题库抽题,现场回答

    2)外语考核(满分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

    3)综合素质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包括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时间:3月28下午2点-4点。

    加试地点:工学三号馆204

    加试方式为笔试,考核内容为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两门专业课。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得分+英语考核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三号馆203老师,020-39322296。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22296,邮箱hjyjs@gdut.edu.cn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入校方式:考生凭借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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