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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

根据教育部关于“先培训,后上岗”的有关规定,新入职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我校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的10-12月在华南师范大学进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岗前培训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实行全省统考,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将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

岗前培训是新教师任教前的职能培训,对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参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教学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培训课程。

岗前培训的相关通知请查阅网站内的《通知公告》。

上一条: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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