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考试相继结束。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7号)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所有课程均须于课程考核后7天内由任课教师完成成绩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敦促任课老师严格审核成绩,务必在确认无误后按时提交。如无正当理由延误报送成绩,将按《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广工大教字〔2021〕160号)认定教学事故。
如有其他事宜,可联系教务处何老师,邮箱:jwcxwk2@gdut.edu.cn,电话:020-39322773。
教务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