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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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级校外实习与实践基地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9点击量:


各单位:

本科教学校外实习与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是广大本科生参加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切实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继续加强对校级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基地的选择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细则》(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15)(附件1)要求学院在对已建一年以上的院级实习基地充分筛选的基础上,选择一些条件好、接纳实习学生规模大、发展稳定的实习基地,学院与共建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建立校级实习基地的初步意向,填写《校级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表》,经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签定合作协议书。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校级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表(附件2);

3.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附件3);

3.实习基地的简介、规模大小、经营范围、官方网站/官微等相关资料文件;

4.已建一年以上院级实习基地教学档案,内容包括:

实习基地介绍材料:实习基地简介、实习基地教学设备、协议书、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实习项目、适合专业等。

实习基地运行情况材料:实习教学活动登记表、每学年进入基地实习的专业、学生名单、指导教师名单(含基地指导教师)、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学生的实习报告及实习成果、实习基地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反馈记录等。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26),电子版直接发送到:jwcsjk@gdut.edu.cn

三、协议书的签署

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26号规定做好《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签署工作,具体详见校级实习基地建设申请流程(附件4)。

联系人:何楚明、王晓琳

联系电话:020-39322775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细则

2.校级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表

3.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模板)

4.校级实习基地建设申请流程


教务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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