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学生班:
现就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必修、限选课程重修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①:2003(四年制)、2004、2005级学生双学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②:2002(五年制)2003(四年制)级学生各学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注意: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不安排重修
凡考试及格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不安排重修
二、报名程序:
1.凡需重修的学生请登陆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查询本人未获得学分的必修、限选课程。(网上报名->重修报名)选择合适课程报名重修。
2.因使用新的教务管理系统,课程代码经过规范,故02、03、04级学生可能有个别课程不能网上报名,学生如遇到此类情况,请在报名时间内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对不能网上报名的课程进行手工报名。各学院于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提交统一格式(见附表)的手工报名电子信息。
3.报名结束后,教务处视报名实际情况,确定下学期所开设的重修课程,并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公布成功报名名单。
4.设立核查补报时间。请学生按时查核教务处公布的报名数据,如有遗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手工补报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各学院于补报结束后一天内提交补报电子信息(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
1.2003(五年制)、2004、2005级学生:
报名时间 2007年1月16日—22日
校核与补报时间:2007年1月24—26日
2.2002(五年制)2003(四年制)级学生:
报名时间2007年3月6日—12日
校核与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课程组织:
1.非毕业班重修学生原则上安排与下一年级相同课程的学生一同上课及考核;毕业班重修学生原则上采用学生自学与教师辅导答疑相结合的形式,由教务处于5月21日至5月31日统一组织与课程考核要求标准相同的试卷进行考试。请各教学单位及时落实教学任务,协助做好有关教学工作;具体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只安排一次重修课程教学及考试。
3.特别提醒2007届毕业生,请认真查实本人已获学分情况,对未取得学分的必修、限选课程及时报名重修及参加考试,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对于重修考试不合格或缺考者,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不再安排结业前补考或重修,按结业离校处理,结业生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接受重新选课修读申请。
附:手工报名、补报表格.xls
教务处
200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