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与申请学校或国外工程师认证机构确认需要互换/开具简介的课程。
2. 学生与所在学院的教务员联系,根据需要互换/开具简介的课程,获取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
3. 学生根据本人成绩单及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内容(也可同时参考教务系统中“学生教学计划”课程简介的内容),将中/英文课程描述补充完整。(具体模板见附件)。
4. ① 学生将已完成的中/英文课程描述发给所在学院的教务员形式审核;
② 再由教务员交给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审核中/英文课程描述的内容;
③ 最后由教务员交给教学院长最终审定。
5. 学院审核无误后,须通过校内邮箱(邮件后缀为@gdut.edu.cn)将中英文课程描述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生的电子邮箱。另可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6. 如申请学校明确提出必须出具校教务处盖章版,学院教务员可将已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转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理。
7. 各学院教务员的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主页办公电话电邮查询,链接如下:
//www.klix-water.com/jxrl/bgdhdy1/dxcdh.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