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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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实践环节过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

    各教学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人教育学历毕业实践环节的过程管理,加强成人教育毕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办学单位须按《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执行(详见学生手册)。

    二、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控制和质量把关,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选做毕业设计(论文)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学生自行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学生毕业论文中(装订在毕业论文摘要之前)。教育部要求当学年所有学位论文均要报送备查,请各教学点把论文定稿及全套材料做好纸质与电子备份。

    三、学校会对应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综合实践报告)进行相似性检测。学校提供统一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平台,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班学生1110进入学院主页——学历教育——维普论文检查系统(http://vpcs.cqvip.com/organ/lib/gdutjx/),对毕业论文或毕业综合实践稿(以“作者-标题”命名)进行相似性检测和提交。学校聘请专家对检测系统中相似度为25%以内的论文定稿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当年次答辩,鼓励学生自己提前进行相似性检测。

    四、各办学单位成立答辩小组,并将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备案,本科生毕业答辩前必须通过相似度检测。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毕业实践环节成绩提交须在1230前完成。

    六、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交。格式要求见《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

    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有关文档和表格可从各承办单位登陆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系统→ “表格下载”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处下载,所有表格应按要求填报,表格中的学院统一填写“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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