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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组织部:“开展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3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佳书记项目、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真正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校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佳书记项目、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比例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是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表彰名额分别按10%的比例计算。
十佳书记项目的评选范围是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表彰名额为“十佳书记项目”10个。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全校正式党员,表彰名额按10%的比例计算。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现任学校党委、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建组织员(特邀党建组织员、党建组织员、学生党建组织员),学校党委、纪委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表彰名额按10%的比例计算。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和谐校园、文明校园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具体要求是: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
先进二级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尤其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
先进党支部要突出做到“三个好”:一是党员培育好。能积极做好教工、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二是组织活动好。经常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样的支部活动,支部建设充满活力,尤其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三是发挥作用好。能较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教工和学生中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二)十佳书记项目的基本要求
十佳书记项目的基本要求是,项目有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一是工作突出,精心组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二是特色鲜明,符合单位党组织特点,贴近师生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三是成效明显,活动开展较好并收到良好实效;四是突出创新,形式新颖,在师生中认可度高;五是便于推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强的操作性和较为广泛的适用性。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教工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学习钻研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知识水平;为人师表的模范。修身塑行,弘扬当代教师高尚师德、教书育人的职业情操;自主创新的模范。树立严谨、求实、钻研的科学精神,不断追求创新成果;爱岗敬业的模范。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模范。树立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以团队协作争创教学、科研上的高层次成果。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学习的模范。刻苦学习,争当第一;实践创新的模范。发挥当代大学生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积极进取;尊师重友的模范。尊重师长,帮助同学,与人友善相处;自立自强的模范。勇于锻炼自己,增强逆境成才的信心;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带头弘扬正气,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具体表现为:一是自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二是热爱党的事业和党务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尽职尽责,勇于做事,求实务实,有较强的执行力;三是认真钻研党建业务,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效显著;四是善于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五是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善于导向,为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的完成提供保证。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
先进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各单位推荐或自荐,推荐(含自荐)名额不得超过2个。自荐或推荐对象汇总到学校党委统一评选。
先进党支部由各二级党组织在组织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评选基数以学校去年支部换届时的支部数为准。评选指标按本单位支部数的10%计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评选结果报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审批。在评选过程中,应适当考虑教工与学生支部的比例;指标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到学校参加评选。
学校党委届时将召集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在自荐单位或被推荐单位介绍主要事迹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最后报校党委审批。
(二)十佳书记项目的评选
十佳书记项目评选办法另行通知。将通过评选选出10个优秀项目,提交校党委审批。
(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按本单位正式党员(2013年5月1日前转正)和党务工作者人数10%的比例进行评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评选推荐应注意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学生倾斜,评选结果报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审批。优秀共产党员的指标,教工与学生要分开,不能互相串用。
(四)时间安排
5月10日前,各单位根据评优条件,组织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5月17日前,各单位将有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5月24日前,党委组织部初审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材料。
6月初,学校党委召开评议会议。
6月15日前,学校党委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批,并公示。
“七一”前学校党委召开表彰大会。
(五)材料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需统一填写《党内评先情况表》(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或自荐对象要形成15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附件2);先进个人要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3)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4)(登记表的“主要事迹”栏字数不少于1000字)。除党内评先情况表一式一份外,其余材料均一式两份(同时报送打印件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zzbzzk @gdut.edu.cn)。
(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先活动,加强领导,务必做到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宁缺勿滥。通过评选,不断激发全校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我校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激励全体党员为党的教育事业、学校的科学发展以及和谐校园的构建团结一致,努力奋斗。
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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