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温馨提醒】

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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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为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做以下提醒:

1、监考查看

登录教学服务系统:http://jxfw.gdut.edu.cn/;“个人事务—教学工作—考试安排”可查询监考安排信息。

2、巡考安排

按要求,各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本学院副书记、教学督导员、各系主任、辅导员及教务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参与巡考工作。

3、试卷命题、送印

命题负责人须同时拟好不雷同的A、B卷,每套试卷必须留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须字迹工整。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提前10个工作日】将A、B两套试卷以及本科课程试卷送印单送到【实验3号楼202】,不具备两套试卷及系(所)、学院负责人签字的,不予接收。

【开考前1天】到【实验3号楼202】领取印制好的试卷。

4、试卷评阅

评阅卷应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做好得分扣分标记。必须标明答题中错误部分并在右侧注明所扣分数,如“–3”;该题所得分数应写在题号的下方(题目左侧);分数若有涂改,须在涂改处签名;各题得分及总分均应填写在答题纸的表头上,并由阅卷教师签名。

5、成绩登记

所有课程均须于【课程考核后7天内】由任课教师完成成绩评定,同时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提交成绩。所有提交的成绩至少必须包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及系统自动生成的总评成绩。

6、试卷归档

试卷评阅完毕后,于下学期【第2周前】将试卷等相关材料送学院教学档案室存档,试卷归档材料装订格式要求按执行。

《广东工业大学考试试卷样板》《广东工业大学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广东工业大学试卷送印单(样式)》《广东工业大学试卷装订规范》等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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