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申请课程加分、免听、免修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院对照《广东工业大学学分认定细则》(广工大规字〔2020〕21号)、《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细则》(广工大教字〔2021〕164号)等文件对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将申请人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书面反映到学院办公室,不接受匿名投诉。
联系电话:39322510联系人:胡老师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