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4 阅读量:

单 位: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各学院、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3〕1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励名额

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给我校2012年度获奖名额共9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1人,硕士研究生79人。各学院初评推荐名额详见《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

四、参评条件

1.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曾受过校纪处分。

5.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无黄牌警告课程。

6.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各类学术成果加分参考类别及分值标准见相关通知,但不限于此,学院可以根据学科特点适当调整,具体加分细则由学院制定。

7.符合以上(二)、(三)、(四)条基础上,在科研成果获奖、发表论文获奖、作品获奖、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等学术成果有突出成绩者,经2名研究生导师(博士生推荐需博导)推荐,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五、分数计算

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的条件下主要依据学术成果分评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测评包括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两项指标分别计分以总分排名,课程学习成绩包括全部学位课程和2门选修课程,课程成绩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40%;学术成果得分以实际分数计算。

六、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2013年3月1日~3月5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学院党委书记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员、学生代表任委员;参照《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加分参考类别及分值》制定本学院实施细则和加分细则,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2.个人申请。自本通知发布日开始,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连同可以展现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成绩单、已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等)及其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于3月7日前上交本学院评审委员会。

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其注册身份申报国家奖学金,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3.学院初评。2013年3月8日~3月11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人数进行排序。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4.学院公示。2013年3月12日~3月18日,公示材料须含申请者申请相关材料、课程成绩分、各项学术科研加分等信息。学院3月14日将研究生申请材料、硕士及博士汇总表、积分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级相关电子版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5.学校评审。2013年3月18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对学院推荐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进行评审。

6.学校审定。2013年3月21日~3月28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对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7.投诉与举报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投诉与举报处理,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8.上报结果。2013年3月29日,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上报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审批。

9.经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批复后,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并择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评审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创新人才培养为导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同时要处理好学生的申述问题。

3.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者

评定过程中,参评研究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追回荣誉证书和所发奖金,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一次评审,时间紧迫,请学院一定要根据学校安排按时、保质完成。

联系人:王华辉 联系电话:39322719

邮箱:huahui@gdu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2:学院推荐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选汇总表

3:学院推荐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选汇总表

4: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5: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加分参考类别及分值

6:学院初评推荐研究生的积分情况汇总表

7: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图

8:填表说明

发布单位: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3-4 10: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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