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中心工作
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6 阅读量: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的相关通知要求,我院党委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在实验二号楼502室召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学院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全体辅导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徐向东主持。

会议分为传达学习、专题学习、学习讨论三个阶段。徐向东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内容和学校《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他强调学院全体党员干部,一是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作为统领学院各项工作的总纲,作为学院发展建设、支撑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各项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二是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不断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上来;三是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专题学习阶段,与会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南方日报刊发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文章,对“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表示要结合党支部和自身实际,尽快制定学习计划方案,落细落实,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效。

在学习讨论阶段,近日参加过“广东省省直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培训班”的5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逐一作了发言,结合广东省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新形势、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新任务等分别谈了学习心得体会,充分认识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的深远意义。

会上,学院党委还就各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工作安排进行了讨论,具体布置了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活动、上报相关材料等工作。

本次会议是学院党委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学习热潮、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理解与把握的重要会议,对院属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文/图:何绍彬、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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