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努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优良校风学风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经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一届“砼人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类别
1.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
2.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十佳学生干部
3.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党员之星
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学业之星
5.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创新之星
6.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创业之星
7.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自强之星
8.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实践之星
9.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文体之星
10.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十佳班集体
11.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特别提名奖
三、评选条件
申报“砼人之星”(个人)请参看附件1;申报“砼人之星”(集体)(十佳班集体、特别提名奖)请参看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10月26日~28日)
依据评选标准,采取个人(集体)自荐的方式向所在年级报名。各申报人选(集体)按要求填写《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一届“砼人之星”推荐表》(附件3),另附先进事迹材料1份[先进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有代表性的大学学习生活实践经历,以及引发的思考与感悟等部分,要求内容充实、情感真实、文字规范,要凝练出申报人选(集体)的突出事迹(申报个人项目需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申报集体项目需附1000字左右的班级先进事迹材料)]、五寸生活照1张(优先选择能突出被推荐人良好精神面貌或参加有代表性的竞赛、活动等的照片,照片应清晰,建议像素应不小于1024*768,勿提交证件照或自拍照)。
2.年级初评(10月29日~10月30日)
年级对候选个人(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属实且符合条件者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各年级根据评选类别分别推荐候选个人(集体)。
3.学院终评(10月31日~11月2日)
学院对各年级推荐的候选个人(集体)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评选,视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现场答辩活动,对获奖的个人(集体)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砼人之星”评选是帮助大学生发现身边榜样、重新认识同龄价值追求的活动,也是一项大学生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活动。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2020~2021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认真部署落实,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年级要认真组织本年级的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个人(集体)推荐上来,对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候选个人(集体),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土木与交工程学院第一届“砼人之星”评选条件(个人)
2.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一届“砼人之星”评选条件(集体)
3.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一届“砼人之星”推荐表(个人/集体)
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一届“砼人之星”推荐汇总表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