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檀国大学1学年交换学习项目

作者: 时间:2012-09-14 点击数:

  根据我校与韩国檀国大学的合作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现将两校留学生交换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韩国首都首尔,创建于1947年,是韩国著名的综合大学。檀国大学现设有两所院区,既主院区首尔市龙山区汉南洞和艺术院区忠清南道天安市,共设有:文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商经学院、指导学院(韩文教育系、特殊教育系)、自然科学学院、建筑学院、工科大学、司法大学、艺术造型学院、音乐学院、人文科学学院、法定学院、经商学院、尖端科学学院、医科学院、牙科学院、生命资源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在韩国综合大学排名第五,艺术类大学排名第一。
  檀国大学设有25个学部和系、100个专业。硕士研究生院有63个系,博士研究生院有51个系。目前师生一共有25,000人。与海外14个国家33所大学建立了姊妹关系。还有附属综合性医院和20来个研究所,在这些庞大的规模上,积累了不少科研成果,而其中东方学(包括国学、汉学)方面的成就尤为突出。
  檀国大学为即将进入其专业的外国留学生专门建立了檀国大学语言学院为给在韩国居住的外国人,语言进修生提供实用韩国语以及接触韩国文化的机会而开设,希望通过檀国大学的韩国语讲座,能使外籍学生尽快适应韩国生活环境,了解韩国文化。
  二、交换项目内容
  1.留学期间,交换留学生保留原大学的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 我校交换留学生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各交换留学生向各自的母校支付学费和其他费用,同时免交接受方大学的学费和学校宿舍住宿费,其余费用自理。
  3.学习安排:本科生:因用韩语授课,故第一学期以韩语学习为主辅以专业老师的专门辅导,第二学期全专业学习(英语和日语专业交换本科生则可直接进入专业学习)。研究生:提供英语授课及直接参加导师的项目(英语交流)并同时免费学习半年韩语。
  4.交换生在接受方大学就读期间,必须遵守该国法律和校纪校规。如有违反,将被退回本国。交换学习期满,应立即回到本国。
  三、费用事宜
  1.我校派遣的留学交换生须向我校财务处交纳以下费用:本科生:本人本专业学费+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30,000元用以支付对方学校交换留学生在我校一年的汉语言培训生学费1,5000元和留学生宿舍的住宿费1,5000元)。研究生:计划内学生,人民币30,000元;计划外学生学费+人民币30,000元。
  2.派遣的交换生须到外事处签订与学校的协议书,并到财务处交纳保证金1,5000元(按时回校时返还)。
  3.交换生凭交费收据到外事处领取录取通知书、签证表及学校签发的证明信件。
  四、选拔方法和日程安排
  1.选拔条件
  ①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学校声誉。
  ②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
  ③报名对象:本科一、二年级和硕士一年级学生。
  2.选拔方法
  ①有意参加交换学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点击下载)交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本科生申请表须送学生处和教务处签字,研究生申请表须送研究生处签字)签署意见后统一交到外事处。
  ②报名学生的英语水平依据为该生四、六级统考及学期英语成绩,必要时进行英语口试。
  ③根据韩国檀国大学要求,所有报名人选材料将送至韩国檀国大学,由该校挑选。
  四、其它注意事项
  有关签订协议、保证金、学籍管理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广工大外字〔2007〕27号,可在外事处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
  联系人:外事处曹老师 电话:39322760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处 外事处

版权所有:广东工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粤ICP备0500883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