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南特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双硕士学位)项目

作者: 时间:2012-09-11 点击数:

  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antes)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交流、科研等方面开展了合作。我校与该校的中法联合硕士项目自2006年开展以来,已有40多名同学参加。该项目已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备案,可获学历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我校赴法国南特大学学习的研一学生,直接进入法方硕士第二年的学习,其中包括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和一个学期的实验室、大学或公司的研究实习。学生完成所修课程(英文授课)后,可获得法国国家硕士文凭。第三年学生返回我校,按要求完成我校第三年的论文和答辩,可获我校硕士文凭。
  说明:在法国,要获得法国国家硕士文凭,学生通常需全日制学习两年(包括3个学期的课程学习和1个学期的公司或实验室实习)。现在,通过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的学分互认体系,法方承认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年的学习,因此选拔的学生在法国学习的是其第二年的课程,如达到其要求就可获法国国家硕士文凭。 前往学习的学校为法国南特大学的法国南特理工工程学院,具体可浏览:http://www.univ-nantes.fr
  二、费用情况:
  学生到法国南特理工工程学院学习一年须如常交纳我校学费,同时交纳法方学费6,500欧元(含医疗保险费用)。另在法国房租大约1,500欧元/年,伙食杂费约2,500欧元/年,国际旅费约700欧元,其它费用约300欧元。
  三、申请条件:
  热能与动力工程、物理、化学工程、机械工程、通信、电子信息、电力、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硕士一、二年级学生;法方教授来我校面试录取(英语交流)。
  外语要求:报名时要求英语四级或六级,学生赴法前,英文水平需达到雅思5.5以上。最好选修一门法语课,建议学生赴法国学习前应有一定的法语基础(可经学校联系在赴法学习前在华南理工大学中法中心免费突击学习),具备应付日常生活的语言能力。
  四、提交材料:
  1、《广东工业大学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点击下载);
  2、英文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第1年已修课程的成绩单(英文);
  5、在法学习经济保障证明;
  6、英文能力证明(雅思,托福或大学四、六级考试成绩 )。联系人:外事处 张老师 电话:39322763
                            研究生处 外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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