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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东工业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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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工作需要,根据学校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广东工业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其他校领导以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工会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委员会

广东工业大学

年九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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