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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2-04点击数:

单 位: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广工大研字[2019]13号),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本次选拔原则上只面向2019、2020级在籍的博士及硕士生;
2.以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录取的2020级博士生(见附件1)以及以推免方式录取的2020级硕士生(见附件1),亦需按程序参加本次选拔,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库;
3.2019级以前的博士生,在达到选拔条件并经导师证明2021年12月以后毕业的亦可以参加选拔,选拔条件参照博士二年级申请入库的要求;
4.入选2020年广东省高校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的博士生无需参加本次选拔,直接进入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
5.参加2020年度中期考核的硕士及博士生,无需另行申请,通过相应考核者继续后续培养,未通过考核者自动淘汰。
二、选拔条件
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广工大研字[2019]13号)中有关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条款执行。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20年12月4日-12月15日。研究生本人申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2021年申请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现有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注:所有成果必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图书馆出具的SCI论文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申请证明、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论文录用证明、竞赛获奖证明等),由导师出具推荐意见(含对学生日常表现、科研潜质的评价以及导师的培养举措、资助承诺等),统一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电子版标题为学院+姓名+选拔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学院审核及推荐:2020年12月16日-12月25日。学院应对所有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3-5名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学院评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条件、导师培养条件、学生已有成果及培养潜质,确定推荐入库学生名单,排序后报送研究生院注:博士、硕士分别排序)。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下班前将《2021年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推荐入选名单》(见附件4)、《2021年申请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现有成果汇总表》(附件2)(需汇总本单位所有拟推荐学生成果)以及相应学生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5室),电子版发122346616@qq.com。
3.学校评审: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10日。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情况确定入选2021年“拔尖计划”的总名额,并根据各学院审核及推荐排序以及导师、学院的培养条件及措施、近几年拔尖创新人才培育成效等,经专家评审确定各学院的名额及最终入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对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应予高度重视,遵循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衷老师 联系电话:39322723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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