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有关导师及研究生:
为了保证“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广工大研字[2019]13号),现开展在培拔尖创新型人才培育对象2021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培育期满考核,分别按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进行:
1.中期考核对象包括:2020年通过选拔进入培养库的培育对象(含硕士推免生);
2.培育期满考核对象包括:2020年中期考核通过并继续在培养库的培育对象;
3.具体考核名单及考核方式见附件1。
二、考核标准
1.考核的成果要求按《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广工大研字[2019]13号)执行。
2.考核成果计算区间:(1)培育期满考核为各培育对象入选时间-2021年12月;(2)中期考核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培育对象认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进展报告书》(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2021年度考核成果统计表》(附件3)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如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专利授权或申请的有效证明、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学术水平的材料等)。
2.材料报送
报告书纸质版及成果证明材料于11月16日前统一送至学院教务员处,电子版(标题为学院+姓名+考核材料)同时发送至各学院教务员汇总。各学院统一于11月23日前将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315室。
3.考核对象及各学院逾期报送上述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考核,后续不再享受学校拔尖计划及卓越计划有关政策的资助和支持。
联系人:衷老师 联系电话:39322723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