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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简介

作者:时间:2022-03-29点击数: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情况简介

东莞市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升级战略,结合广东省学位办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重大战略性举措,深入推动解决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最后一公里问题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最终实现在东莞培养创新型、实践型和复合型等高层次人才,为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提供智力和科技支撑。2017年3月,东莞市委市政府发起成立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基地管理单位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研究生中心”),挂靠在东莞市科技局下属二类事业单位电子计算中心,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政府、高校、企业、研发机构等多方面的力量,开展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各项建设工作以及后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推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到东莞市开展研究生培养(实践)活动,为东莞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截止目前,研究生中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主要成效

(一)推动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正式启用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是依托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集教学、培养(实践)、产学研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研究生培育公共平台。研究生中心大力推进基地建设,于2019年11月正式启用基地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大学创新城A3栋3-5楼,设置了报告厅、开题室、自修室、会议室、路演厅研究生宿舍等区域,以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的多样需求。

(二)深化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进程

1、来莞培养(实践)的研究生规模不断壮大

截至202112月,累计吸引153所高校、2526名研究生来莞参加培养(实践),其中硕士2108人,博士418

2、参与培养工作的企业积极性不断增强

截止2021年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的企事业单位438家,发布了726个研发项目和4321个岗位需求,大大超出了在莞研究生数量;累计已认定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53个。

3、合作高校数量和层次不断提升

已有46所高校与东莞市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包含香港科技大学、澳门科技大学2所港澳高校,以及英国诺丁汉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2所国外高校,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双一流高校纷纷加入东莞市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计划。

二、基地管理制度

(一)健全研究生联合培养政策体系

制定出台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形成《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专项基金使用操作规程》、《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研究生培养(实践)管理规程》等“1+1+4”政策体系,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规范了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中研究生、高校院所、企业、研究生中心等各方权责,保障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顺利进行。

(二)完善研究生教育体系

开发了研究生线上学习平台,设计了涵盖思政教育、安全教育、职业教育、创新创业等6大模块、超过780门课程,满足研究生多方位的学习需求;建立研究生岗前集训营,集中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项目管理及创新创业等通识课程,让研究生迅速了解东莞产业发展特点及适应岗位实践需求;定期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论坛等活动,邀请各领域专家深入分析专业技术应用前景、学科融合方向,提升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与创新思维;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定期邀请专家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国内外形势分析等安全讲座,提高研究生自我防范能力,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研究生服务体系

更新完善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促使研究生住宿申请、补助申领等相关服务线上解决;压实研究生过程管理,细化相应的工作考核标准,形成从研究生报到、实践到签离的完整的服务工作考核表,加强对培养(实践)单位、培育管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确保责任得到落实。

三、专项资金资助

(一)研究生培育(实践)补助标准

1在东莞市内企业进行培养(实践)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3万元。

2在东莞市内新型研发机构(平台)或事业单位进行培养(实践)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4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2万元。

(二)学校往返东莞之间交通费补助标准

研究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来莞培养(实践)一年内可报销一次高校与东莞的往返交通费,报销票种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以及汽车票,其他交通工具不在报销范围内。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核心职能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网站地址http://dgstb.dg.gov.cn/dg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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