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3-02-2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2023年广东工业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

一、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6名,招生专业为(0855)机械,涉及机电工程学院等5个学院。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的其他生源地少数民族考生: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须将《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寄至报考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凡不符合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点击跳转)有关要求。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四、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骨干计划”考生报名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月27日-4月8日;

网报信息确认时间:4月10日-4月15日;

申请材料提交时间:4月12日-4月19日。

其他环节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选拔录取

1.“骨干计划”招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核、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所有被录取考生均为定向就业,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见附件2)。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六、其他事项

1.有关报名程序、报考研究方向、报考导师、考核安排等详细信息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相关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被录取考生修业年限、学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保持一致,按学校规定执行。

3.考生的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对报考时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附件1: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附件2: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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